8月26日晚,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召開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會上,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劉謙介紹了烏魯木齊市扶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措施。
為幫助全市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對當前困難,保障首都經濟平穩健康發展,8月25日,烏魯木齊市出臺《貫徹落實自治區進一步加強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救助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方案》,推出30條救助措施,幫助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在確保企業欠費方面,對因疫情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落實水、電、氣等費用,在享受原有緩繳政策的基礎上再延長一個月。緩繳期間免繳欠費和滯納金。在招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代替現金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工程質量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免除投標人對中小企業的投標擔保。
租金減免方面,在落實《烏魯木齊市貫徹落實新政〔2022〕61號文件精神促進經濟穩定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相關減免政策的基礎上,對最終租賃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含各區縣國有企業)房屋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再延長一個月,受疫情影響的證明材料予以減免。
在減免相關費用方面,烏魯木齊公交出租汽車公司于2022年8月對旗下出租車免收月承包費;其他公共出租車由所屬企業免收或減收2022年8月份的月承包費。烏魯木齊市交通運輸協會積極引導個體戶出租車車主和車輛承包人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免收、減收或緩收2022年8月份的月承包費。
在組織補貼方面,2022年8月10日以來疫區(縣)中小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經營7天以上的,按照參保職工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培訓補貼。
在稅收減免方面,依法實施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階段性免征、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減免、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六稅兩費”減半等優惠政策。加大小微貸款支持力度,對中小企業(含中小企業主)、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貸款實行延期還本付息。受疫情影響,不影響信用記錄,免除罰息;對交通運輸、餐飲、住宿、零售、文化、旅游等行業的小微企業貸款,根據實際情況放寬展期。
此外,《方案》還明確加強對企業的服務,強化法律服務保障,加大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聯系走訪力度,加強精準幫扶,及時解答和處理影響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恢復生產和市場的一系列實際問題,幫助他們排憂解難,增強發展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