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劉瑤)你可能很好奇,怎么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聯系方式,會有人給你打電話,問你要不要理財,買房,給孩子上補習班。原來,有些公司的人會在同事之間“分享”客戶信息。例如,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為了提高業績,一位房地產經紀人向他的同行詢問客戶信息。雖然涉案信息在熟人之間流傳,并未泄露出售牟利,但這些中介的行為已構成犯罪,當事人被依法判刑。
黃是一名房地產經紀人。他在工作中遇到了同齡人李和張。這三個人雖然分屬不同的中介公司,但是直接有一些業務往來。
2021年初,黃換了工作的店。由于對新區情況不熟悉,房源和客戶都很有限,導致黃業績不理想。于是他想起了李和張,向他們要了一批客戶信息,其中包括83000多條公民個人信息。
李曾警告黃,這些公民的個人信息屬于內部信息,要注意不要亂發。但黃不聽,擅自泄露給其他中介,后被客戶報警。
鼓樓法院審理該案時認為,本案中,黃并非依據工作職責獲取上述信息,而是私自索取,且明知上述信息不合法仍予以泄露。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即使不以出售為目的,也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近日,鼓樓法院作出判決,撤銷黃此前緩刑(危險駕駛罪)的執行部分,結合其新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9萬元;判處李、張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
案件判決后,針對本案暴露出的監管漏洞,鼓樓法院向涉案房產中介公司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其加強對合作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管理,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加強法制宣傳,避免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法官提醒,收集公民個人信息必須合法、正當、必要、規范,非法收集公民個人信息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