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田論壇用戶發帖)請問:誰來收拾這個“爛攤子”?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日常生活的購銷發生了質的變化,快遞已經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主流購銷渠道。于是,各種快遞公司應運而生,但是當我們去快遞公司取貨的時候,卻發現“亂”了。有的中介收1元代理費,有的不收。據說這一塊錢不應該收(快遞公司只在投遞的時候收一次,然后快遞公司會支付每筆交易的代理費)。人們往往有一張臉和一種“有一點錢”的不著邊際的小心翼翼的心態,而忽略了一點錢的“魅力”。前天和朋友聊天說好的代理每天都有3-400個快遞包裹。想象一下我一個月或者一年收了多少不合理的費用。
請問:這錢你要收嗎?哪個部門會規范管理?不該收的時候收了怎么辦?
歡迎有同情心的網友發表意見??!
以下是羅田縣物價局對羅田論壇用戶關于快遞代理收費調查的回復:
網友徐祖熙你好:
您在羅田論壇反映的快遞服務機構收取額外費用的類似投訴我們也收到了,我們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查、核實、處理和回復?,F在對此事做一個解釋:
1.處理額外費用的問題。
國家政策是業務延伸到鄉鎮的快遞公司一律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費用由快遞公司內部結算,不向群眾收取任何額外費用。這一點我們局調查過,除了少數代理,大部分快遞公司都有做。但是由于快遞服務本身,快遞代理收費,大部分快遞企業的業務還沒有延伸到鄉鎮,更不用說小集鎮(區)了。這樣會帶來相應的快遞公司不會承擔運費。因此,一些代理公司收取1至3元不等的額外費用,名義上是向每個代理公司收取從羅田提貨的車費。在這方面,我們也咨詢了省市物價局, 而答案就是放開快遞服務收費,要求明碼標價。在這方面,我們對每個代理的要求是快遞代理費。未經同意向鄉鎮延伸業務、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經營范圍的快遞公司,不得擅自帶貨和收取額外費用。對于工商登記的經營范圍內的業務,如果快遞公司總部沒有對費用進行分解,需要在取貨前與用戶進行溝通,說明費用,并在快遞單上進行約定。協議形式提貨,按協議收取運費。另外,
2.快遞公司需要額外收費嗎?
2017年12月,我們調查了匡河、九資河、三里畈等鄉鎮的部分快遞代理點。鄉鎮快遞業務發展迅速,超出了大多數快遞公司總部的預期。根據公眾反饋,我們也與童淵、中通、申通總部進行了溝通。他們回復說,如果總部同意設立鄉鎮機構,就不會額外收費。未經總部批準設立的鄉鎮機構,其費用不予確認。但我縣只有少數企業在少數鄉鎮設立了代理機構。絕大多數人不同意成立,機構就會擴大范圍,擅自成立。
感謝許祖錫同志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當您對快遞收費有疑問時,請提供具體的代理點和具體的收費標準,以便我局調查核實。我們的投訴熱線是12358。
羅田縣物價局
2018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