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港口集團濰坊港有限公司岸電工程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概況及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山東省港口集團濰坊港有限公司共有#18、#19、#20、#21四個泊位,為加快綠色港口、平安港口建設,山東省港口集團濰坊港有限公司擬在#19、#20、#21三個泊位建設低壓岸電系統。具體包括三個泊位的低壓岸電設計施工、通訊光纖敷設、2臺門機的高壓電纜敷設、冷藏箱臨時用電施工等,含所需材料及其它物料。
1.2 采購內容:工程包括三個泊位的低壓岸電設計施工、通訊光纖敷設施工、2臺門機的高壓電纜敷設施工、冷藏箱臨時用電施工等,及施工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材料和物料。
1.3 標段劃分:共劃分為1個合同段,內分四個子工程。
1.4 計劃工期:6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采購人下達的書面開工令為準。
1.5 技術性能:滿足采購人的控制要求、滿足國家對港口岸電行業的相關管理規范要求,滿足相關部門對設備檢驗的要求,符合采購文件要求。
1.6 其他要求:本項目設計施工一體,中標人除了提供設計文件、施工方案、試驗報告、相關材料配件必要文件外,還應提供招標方申請岸電國家補助所需要的其它相關資料,協助招標方取得國家補貼,且并不因此產生任何費用。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原件。
2.2 資質要求: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有四級及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含承裝、承修、承試);
2.3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1項電力工程承包業績;
2.4 信譽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無不良行為記錄,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無行賄犯罪記錄、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2.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2.6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三、磋商文件的獲取方式
3.1 符合資格要求的供應商請于2021年4月25日8時30分至 2021 年4月29日 17 時購買磋商文件,并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原件、信譽查詢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一套。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3.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3.3 采購人定于遞交響應文件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進行公開報價,請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攜身份證明準時出席。未前來出席報價公開的供應商,視為默認公開結果。
聯系人: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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